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拓宽环境违法行为发现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充分发挥新时代民主监督作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郴州,现进一步向全社会公开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举报相关信息。
一、举报范围
各县市区范围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环境污染问题、生态破坏情况。其中,举报事实经核查不属实或举报内容难以确定的,举报的生态环境问题已被有关部门立案或者调查的等不予实施奖励。
二、有关要求
1、举报时应提供必要的线索地址和基本事实描述,不得虚构或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2、受理举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无关人员,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
三、奖励方式
按照郴州市生态环境局、郴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郴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资金。
四、举报方式
1、电话及邮箱举报:0735-12369

2、微信平台:“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
3、来信来访: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郴州市青年大道316号210室,邮编:423000。
郴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责编:龙潮辉
来源:郴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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